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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官田地區空氣物染屢遭民眾陳情,環保局自五月起利用相關科學儀器追蹤可能污染來源,至八月底查核、檢測共六十家次,其中查獲九廠家違規,分別發現有「未依空污取得許可證」、「未依空污許可操作」、「未依空污許可紀錄」及「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未正常營運」違規樣態,均依違反空污法處分,並要求限期改善,其中一家勒令停工。

  環保局指出,為改善官田區空氣品質,近年來在減量管制上,包括要求生煤用量回收、堆置場採行複合式防制、鍋爐汰換天然氣等措施,統計近三年削減排放量粒狀物一二0公噸、硫氧化物六七0公噸、氮氧化物二四四公噸;在稽查管制上,藉由科學儀器導入、假日及夜間稽查、深度稽查等作為,追查污染排放情事。

  環保局表示,分析稽查結果發現,工廠未依空污許可操作及未落實紀錄為主要違規樣態,因不確實操作造成空品不良,異常排放;專案稽查的目的並不在處分,目的為了督促業者落實空污許可執行,避免污染環境;後續仍持續加強專案稽查,也期望所有的事業全力配合,為環境及社會盡一份心力。

  環保局長林淵淙表示,因應空污法新增追繳不法所得之規定,後續也將針對工廠未依許可內容定期更換防制設備耗材及添加藥劑之行為,追討相關不法所得;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倘若違規情事符合空污法各款條件,屬情節重大者,可處以停工或停業,並依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撤銷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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