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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環評開發案即使已進入正常營業,仍須對環境持續監測。臺南市環保局12日舉辦「環境影響評估環境監測作業及業務推動說明會」,邀請專家分享環評環境監測相關實務、如何檢視數據標準等,環保局人員也說明違規受罰案例等,希望開發單位更有效執行自主檢視及管理,以免違規與影響自身權益。

  南市已完成環評審查的開發案件共98件,包含工業區、寺廟、大學等各類型。「環境影響評估環境監測作業及業務推動說明會」參與者包括已完成環評審查的開發單位、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等共計7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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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明會邀請臺灣檢驗科技公司高雄分公司副主任梁忠凱分享環境影響評估環境監測作業實務,讓與會人員了解何謂環境監測工作、如何檢視環評案件的監測數據是否符合環境品質標準,甚至環評承諾加嚴標準。

   環保局指出,常有開發單位因未經常檢視自家開發案件的環評書件,以致熟稔度不足,未完全落實環境監測及承諾事項申報表填寫等,待環保局稽查人員到場監督查核才驚覺開發行為與環評書件不符而被處份。109年裁罰金額總計269萬餘元,其中有一開發單位因施工後未執行環境監測,同時也被追繳不法利得99萬餘元。

   環保局長謝世傑表示,避免觸法之不二法門就是不斷檢視自家開發案件的環評書件並熟悉它,以及落實環境監測及填報承諾事項申報表,環保局已於官網架設申報系統,以方便上傳承諾事項申報表或追蹤事項申報表,請務必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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