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後壁都市計畫自61年發布實施迄今,歷經三次通盤檢討,前次通盤檢討於90年發布實施,已屆檢討年限,爰依法啟動第四次通盤檢討作業。本案於110年5月11日獲內政部都委會審議通過,後續依內政部都委會決議將辦理再公開展覽作業。
市府都發局長莊德樑表示,後壁都市計畫區位於後壁火車站東側,面積約149.45公頃,本次以市長黃偉哲加速大臺南區域均衡治理策略為目標,發展後壁地區特色及預留產業發展需求,併解決長久以來公共設施保留地問題及重新製作計畫圖,以帶動計畫區整體發展。
市府都發局指出,本次通盤檢討配合後壁黃家古厝公告古蹟範圍變更為保存區;並檢討計畫區西南側甲種工業區為乙種工業區,以期配合都市計畫整體發展定位及避免污染周邊農地,保護後壁地區一級產業之豐富資源。考量現況使用及區位因素,配合發展需求將夾雜於鐵路及都市計畫工業區間非都市土地納入都市計畫範圍,作為未來發展腹地。本次檢討亦針對計畫區內已無使用需求的市場用地及部分道路系統(含囊底路)提出土地活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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