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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針對網路傳言「確診者回台南篩檢,通報者、確診者可一人分五千」,市長黃偉哲澄清表示,依照傳染病防治特別條例規定,確診或疑似確診個案又不服指示,可能有感染他人風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至至二百萬元,強調是鼓勵、不是檢舉,發獎金是感謝守護民眾的健康安全。

  台南市政府前天公布端午連假退票獎金,只要六月五日前訂票者,憑退票憑證,八月起到今年底,可至區公所申請二百元獎金。若是民眾仍要南返,則希望返鄉第一站先到篩檢站,而里鄰長或市民通報未篩檢的南返者前往篩檢,一旦快篩陽性,將發給獎金一千元,PCR陽性確診則給予獎金一萬元。即有網路傳言「確診者回台南篩檢,通報者、確診者可一人分五千」的討論出現,

  黃偉哲指出,獎金是鼓勵民眾通報、邀請南返的親友去篩檢,南返者不前往篩檢或篩檢陰性也沒有獎金,是自願的而不是強制的,沒有所謂的「獵巫」,市府的想法及作法是正向的,希望藉此找到確診者,守護市民的健康安全,而因民眾鼓勵親友出來篩檢而減少傳染鏈,是值得鼓勵的。

  對於有人質疑,獎金可能會讓確診者故意南下,與通報者均分獎金,黃偉哲說,確診者依法即不應該離開隔離或治療處所,若為了均分一萬元,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要被罰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加上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他相信民眾都是有判斷力、有同理心的,不會為了跟人家均分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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