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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政府合國家再生能源政策,以「漁業為主、綠電加值」目標,推動漁電共生案場,近日已建置漁電共生專屬網站,提供最新消息、政策法規、申請流程、應備文件及諮詢專區等資訊,歡迎有意願光電業者和漁民多加利用。

  農業局吳國霖科長表示,漁電共生案場須有養殖事實,分為「室內屋頂型」及「室外地面型」二種模式,利用室內養殖場屋頂、室外魚塭堤岸、蓄水池面或引水渠道設置綠能設施,透過光電提供遮蔽和養殖環境改造資源、魚塭提供相容利用空間,達到養殖與綠能互利。

  吳國霖指出,市府自一0四年推動設置室內屋頂型漁電共生,已建置完成及申請設置中案場計八十七件,容許使用面積計約一五五公頃,其中十九場已開始營運和發電,總裝置容量約十千瓩(MW),今年安南區、東山區等多場室內養殖白蝦及筍殼魚等收穫極佳,彰顯漁電共生成效。

  另外,在推動設置室外地面型漁電共生部分,第一階段先由市府針對業者專案計畫建議書評估、初審,評估可行後再送農委會審查,目前已有六案通過農委會專區核定,面積共約六四四公頃。第二階段由業者於核定專區內土地,申請容許使用綠能設施,已有十六件提出申請,面積共計四三一點七公頃,已核定十二件,面積共計二八五點一公頃,十二件預計裝置容量達二0一千瓩,綠能設施建置完成後,換算年產出約二點五億度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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