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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行政院去年11月30日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修正工廠違反製造、加工及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若未申報和申報不實,工廠負責人罰鍰金額上限增為500萬元。南市府經發局呼籲廠業者應誠實申報危險物品,並做好管理,共同維護社會大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經發局表示,鑒於屏東明揚公司的大火,市長黃偉哲非常重視企業的防災觀念,指示該局應加強向業者宣導。預防災害勝於救災,企業防災的重點在於提升自主的災害韌性:提升企業的災害預測、減災、整備、應變能力,並促使企業可以在災害衝擊中迅速、健全地恢復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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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發局表示,每年經發局配合消防局針對列管公共危險物品之工廠進行聯合檢查外,亦不定時查核。另現有工廠達危險物品申報管制量需於發生日起10日內上網申報,前項資料如有填報不全得於15日內完成補正;如仍未依規定修正視同申報未完成,可能面臨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仍不遵行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經發局表示,去年「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通過後,該局即發文請通知廠內涉有危險化學物質工廠務必依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等相關法令規定於每年1 、7月底前應進行危險物品網路申報,至113年1月31日止總共申報296家,而核准或許可再利用之易燃性廢棄物為原料從事製造、加工之工廠有3家。

   林榮川局長表示,災害所造成的財物及人員損失是大家所不樂見,但災害的發生或擴大可能就是因一些不起眼、疏忽的細節而引起,因此經發局積極輔導推動企業自主防災,並於企業內部成立義消及民防團隊,幫助企業落實平時預防與災時搶救工作。並不定期配合消防局透過訓練,完善面對災害的應變機制,以期讓台南市民在職場工作更安全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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