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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安平區消防局對面某大樓,一名作業人員爬出外牆進行窗戶清潔作業,並未有任何安全防護措施,民眾目睹過程中十分驚悚,市府勞工局獲報後,立即派員前往勸導改善,並加強宣導大樓高處作業應注意之事項,以確保勞動者之生命安全。勞工局表示,倘查有違反之事實,將予以停工,並以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條例,將處3至30萬元高罰鍰。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高處作業風險性高,經職業災害數據統計,每年因墜落而造成重大職災事故的比例為最高,提醒雇主應優先使用較安全之工法及機具(吊籠、高空工作車或移動式起重機搭載搭乘設備),而作業人員應配戴安全帽,及確實使用背負式安全帶並可搭配捲揚式防墜器進行作業等防墜措施,確保勞工作業上之安全。

   王鑫基強調,大樓高處作業為高風險作業,雇主需有下列預防災害之作為:勞工應穿戴符合國家標準背負式安全帶並設置足夠強度之安全母索,以利鉤掛,並配戴安全帽等防護措施。優先使用較安全之工法及機具(吊籠、高空工作車或移動式起重機搭載搭乘設備)雇主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之處所進行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者,應以架設施工架或其他方法設置工作台。
 
   王鑫基表示,後續勞工局針對大樓外牆清洗及冷氣安裝、維護等高處作業加強宣導,並主動出擊檢查及輔導,並請大樓管理人員確實要求清潔人員配戴相關設備,保障勞動者之作業安全,如事業單位對於相關危害預防有疑問,可向臺南市職安健康處洽詢,電話06-2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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