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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國民年金保險費「十年補繳期限」將屆,市議員林美燕、林燕祝與曾培雅5日召開記者會,提醒被保險人由於《國民年金法》規定,欠費超過十年,明年一月底將不得補繳保費,未繳納者將喪失國保年資與給付權益,要求市府相關單位加強宣傳,社會局表示,將透過多元管道宣導欠費超過十年未繳之權益影響。

   林美燕、林燕祝及曾培雅議員指出,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一日開辦的「國民年金保險」制度(簡稱國保)是為提供沒有參加任何社會保險,如勞保、公保、軍保、農保等的二十五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國民,在生育、遭遇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或死亡事故,以及年滿六十五歲後的基本生活都能夠獲得基本保障。

  議員們說,明年一月底國民年金保費欠費超過十年,將不得補繳保費,民眾自始未繳納國民年金保費,將喪失請領A式即三六二八元老人年金,加上投保薪資乘以年資乘以0點六五%,另領取身障年金基本保障四八七二元的權利也會受到影響。

  議員們表示,由於國民年金「十年大限」,對五十五歲以上被保人權益影響頗大,而參與國民年金投保的民眾中,絕大多數家庭主婦等不具備投保勞保、公保、農保等職業年金的經濟弱勢者,希望市府社會局能啟動機制,進行宣導訪視,另外要求其他局處配合宣導。

  社會局表示,台南市約八萬多人應繳而未繳國保保費,其中針對六十三歲以上且首年欠費的市民,已成功訪視一七五二人,而勞保局過去曾針對全國做過調查,欠費被保險人有三成七是因沒錢繳。社會局將透過多元管道觸及被保險人,宣導欠費超過十年未繳之權益影響,鼓勵民眾儘速補繳以累積國保年資,為自身老年經濟生活增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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