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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為使受災農、漁民儘速復耕復養,農業局、公所及農民團體共同協助救助作業,務求救助金儘速撥付至農、漁民帳戶,籲請符合受災救助資格之農、漁民,儘速於9月4日前至公所提出申請,9月1日及2日例假日照常受理。

0823水災造成農、漁、畜災損嚴重,南市農業局為加速救助作業流程,於8月29日邀集各區公所與相關單位,召開0823熱帶低壓水災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會議,針對災損勘查及救助流程等事宜共同研商。為協助問題解決,農業局也派員至受災嚴重之公所進行了解,更透過農、漁會宣導受理期限,及協助受災嚴重的農、漁民提出申請,務求救助金儘速於9月底撥付至農、漁民帳戶。

農業局提醒,受災農、漁民必須於申請期限內向公所提出申請,並呼籲需即時復耕的農、漁民於申報時向公所提出優先勘查需求,以保障自身權益。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交通中斷)無法於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得依行政程序法第50條規定補辦申請,公所個案覈實認定後,放寬申請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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