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攸關各級政府教育經費規模的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修正草案,目前正進行朝野協商,提案立委陳淑慧希望各級政府教育經費比例增加其預算規模1%,以符合教育發展之需要。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規定,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22.5%。由於不敷教育支出需要,因此立委陳淑慧提出修正草案,希望能提高中央及地方政府教育經費額度。

陳淑慧表示,全球化的趨勢,使得教育品質成為影響國家競爭力的關鍵,然而我國政府教育支出嚴重不足,目前政府公共教育支出佔國民生產毛額(GDP)比例僅約4.43%,同一時期已開發國家組織(OECD)平均值約5.4%。

此外,在個人教育支出方面,台灣在高等教育部分平均每人教育支出僅約11,305美元,而同一時期OECD國家平均值高達13,717美元。

陳淑慧認為,台灣在總體教育支出及個人教育支出方面,都低於已開發國家平均值,面對全球化的競爭,我國將逐漸喪失競爭力。

因此,為了提昇我國教育品質與國際競爭力,陳淑慧特別提出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希望政府能增加教育預算編列,以帶動民間對教育發展的投資,提升國家競爭力。

目前修正草案正進行朝野協商,陳淑慧希望立法院在本週五會期結束前能完成三讀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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