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府環保局去年稽查工廠等場所的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查獲32件超越許可範圍違規操作,15件未定時保養污染防制設備,導致排放濃度超標案件,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分別裁處2萬至60萬元罰款。

 環保局空氣及噪音管理科長陳幸芬說,工廠等業者可趁年終停工歲修,依許可證核定的內容,定期更換耗材,加強保養檢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才能達到應有的處理效率,降低污染排放,維護環境及空氣品質。

 環保局統計,去年超越許可範圍操作的業者,以瀝青業、汽車零件製造業居多,主要缺失為袋式集塵器壓降、洗滌塔流率超出許可範圍,32件違規案共開罰302萬元。未定時保養防制設備、更換零件的工廠,則出現袋式集塵器濾帶破損、活性碳吸附設備的活性碳未更換、燃油鍋爐噴嘴堵塞、鍋爐進氣比不佳等缺失,導致排放濃度超標,15件共裁罰245萬元,均已要求業者完成改善。

 環保局指出,業者若能依固定污染源許可證內容,妥善保養防制設備,建立完整保養紀錄,除能察覺設備異常及時修復,歲修時亦可供管理人員規劃最佳檢修模式,縮短停工保養時間,一舉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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