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針對0206地震災害復建工作中受理各區危險建物通報處理機制,南市府17召開跨局處協調行動會議,由市長賴清德親自主持,指示市府相關局處分工認養各區,同時在最短時間內盤點完成各區受災戶戶數,再依據技師公會開出之紅、黃單上的補強或拆除等建議作出後俟處理建議。

 包括副市長曾旭正、市府秘書長陳美伶、工務局長吳宗榮、水利局長李孟諺、都發局長吳欣修、勞工局長王鑫基、財政處長張紹源等人與會,陳秘書長首先針對行政院召開會議情況作一說明。

 陳美伶秘書長指出,有關銀行貸款部分,不同於921地震統一由銀行團來承受所有的貸款,這一次臺南地震金管會希望用個別協商的方式處理,由市府將受災戶與銀行有貸款的部分資料整理陳報,金管會直接找銀行協商吸收,尤其是死亡而且抵押物也就是房子也滅失的這種情形,原則上金管會會全力協助處理。

 其次,有關房屋稅及牌照稅的部分,中央會以補助款方式處理。第三個就是土壤液化的土地地價稅可否減免,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有相關的規定辦理;至於貼紅單且有立即危險必須立即拆除之房屋,經市府認定並拆除者,得向營建署申請費用補助。

會中,賴清德指示,第一,請工務局、水利局、都發局及各區公所配合4大公會技師進行第一階段的危險建築評估,所有評估意見均請加註建議處理意見,例如必須立即拆除或作補強等。如有必要,為求慎重與嚴謹必需進行第2輪的複評。第二、如經判定有公共危險之虞必須立即拆除者,則由市府相關單位進行發包及拆除作業。第三、如屬中低收入戶、低收入戶或社會邊緣戶其居住安全勘虞者,由市府結合4大同業公會(木工、水電、裝修)志工,協助其完成修繕。第四、請工務局將已評估確實依建相關規定屬於「紅單」應列危險建築物者,在市府網站公開以符開放政府的要求。第五、有關受災市民的各項補助與救助,現有法令均有明確規定與機制,請依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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