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7010李全教災後重建.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隨著土木結構技師鑑定結論陸續出爐,地震後不適合居住使用的大樓房屋大量增加,市民百姓苦不堪言,急於了解政府能為他們做什麼,以便後續打算。在臨時會召開尚未與市府有進一步結論之前,議長李全教綜合社會各界對災後重建先後順序及捐款處理建議,整理如下:

1. 先處理人的問題,死亡者每人先給300萬,對傷者負擔全部醫藥費,並保留一億元賑災基金以為傷殘救濟,每人最高200萬元。2. 鑑定結構毀損者,立即封屋避免進一步傷害,並提出安置人員的具體做法。3.  鑑定結構未損壞可修復者,即責成區公所派員拍照存證作為日後可能補償之依據,修復期間之安置亦應有具體措施。4. 維冠大樓住戶幸存者多不願原地重蓋,政府應另找土地並以重建基金重蓋,儘速協助幸存者恢復正常生活。5. 中央應針對臺南地區土地液化問題提出研究報告,並於6個月內公告週知,以安民心。

6.  市府應派中央對口單位緊急協商,務必讓重建款項以最快速度投入重建。7. 中央應針對臺南地區土地液化問題提出研究報告,並於六個月內公告周知,以安民心。8、 房屋破損嚴重仍可使用者,其修復費用應納入補償以減少市民損失。9.  賑災款項的使用應讓受災戶派代表參與協商,以昭公信。10.  臺南市議會全力協助災後重建事宜,並且願主動參與向中央爭取的相關經費。

對於所有投入救災辛苦的工作人員以及捐款善心人士,李全教表示,臺南市議會代表全體市民由衷感謝,並致上最崇高敬意。李議長說,不僅災民,包括社會各界都相當關注災後重建及救助措施,因此除了整理各界建議,同時也希望透過臨時會召開,協助災民早日重建家園恢復正常生活。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