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005處理酒醉鬧事.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警局四分局5日傍晚接獲民眾報案台南市安平區平通路356號大樓有打架糾紛,警方到達時,據現場了解,報案人為大樓管理員,其稱大樓內住戶蘇O環酒後請他報案,他也不了解發生什麼事。警方於現場會同管理員至該大樓住戶之處按門鈴均無人回應,管理員亦表示該住戶經常飲酒大吵大鬧,故警方通知救護人員及蘇女之哥哥到場開門,蘇女哥哥到場後表示可以代為照顧蘇女,不需強制就醫,也不需警方處理。

警方於該大樓門前發現有兩具狗屍,經警方詢問蘇女及其哥哥,,蘇女其哥哥表示該兩隻小狗為蘇女所飼養,現場蘇女否認有虐殺動物情事,無法說出兩具狗屍如何死亡,由於違反「動物保護法」涉及行政刑罰部分,該當違法構成要件,應由農政單位作專業認定,本分局員警遂現場蒐證拍照並依動物保護法作業程序通報臺南市政府動保處人員至現場處理,由動保處人員調查釐清相關責任,如有違犯刑事罰部分,再由動保處人員至警察機關告發,由本分局再予偵查移送法辦。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