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本市安平漁港近來遭受不法船主,任意排放廢油而污染水質,為揪出不法行為人,海巡署、環保局及漁港管理中心,展開聯合查緝行動,加強巡查港區,一旦查獲不法行為人,必依漁港法規定嚴處。

       依漁港法規定,在漁港區域內,不得排放有毒物質、有害物質、廢油等,經查獲屬實,處行為人或其雇用人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清除;屆期未辦理者,按日連續處罰。

        為解決船舶任意排放廢油的問題,漁港管理中心在港區內,放置數個廢油回收桶,船主若有需求可就近將廢油倒入回收桶,管理中心將有專人負責清運。任意排放廢油除造成港區水質惡化,破壞海洋生態外,一旦查獲還會遭受重罰,漁港及近海管理所呼籲各船主,將廢油集中倒入回收桶,雖然只是一個小小的動作,卻能維護美好的海洋環境,保有永續的生態資源,我們是一個環海的島國,請大家共同守護海洋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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