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喧嘩一時台北捷運殺人案兇嫌鄭捷已於5月11日執行死刑伏法,王景玉狠殺小燈泡,當時媒體報導第一時間多以是否有精神疾病之嫌進行相關的猜疑及報導,甚至部分重大刑案兇嫌自稱有精神疾病,所以免其刑責,不會判死刑等等。而從過去諸多類似的精神病人的新聞事件報導,當中的訊息可能會提到,如”當事人好像因精神問題、精神異常曾經就醫過、他(她)精神怪怪的….,社會媒體便大篇幅報導並造成諸多輿論,民眾甚至憤怒地紛紛說『難道精神病人殺人就沒罪嗎?』『這些精神病人不能放在社區太危險』等,反而以偏概全的讓很多人認為『精神病等於有免罪金牌,即使犯下再嚴重的罪刑也能免罪』等錯誤迷思。經鑑定結果證明冷血殺人兇嫌並無精神障礙。

     社會大眾往往認為精神病人具有攻擊性、是不定時炸彈,是社會大眾對精神疾病的誤解及迷思,導致精神病人在社會大眾眼裡成了人人害怕的對象,當被貼上精神疾病標籤後,常常讓精神病人及其家屬抬不起頭、覺得是種恥辱等負面評價。精神醫療相關研究證實,「思覺失調症」患者的攻擊性並未比一般人高,但媒體往往將有暴力行為的個案直接與精神疾病做連結,造成社會大眾的誤解和恐慌。因此,衛生福利部已將「精神分裂症」正名為「思覺失調症」,透過正名,期待病人及家屬更能了解「思覺失調症」之病症,提升就醫意願,增進家人及社會大眾給予「思覺失調症」病人關懷與協助,去除精神病人標籤化、污名化與減低負面刻版印象,使精神病人順利回歸社區生活。

    衛生局的市民朋友林先生,述說自己當初罹患精神疾病時,除了自己無法接受,家人更加抗拒,除安慰外更害怕讓親友知道及不用去看診身心科,但腦中揮之不去的胡思亂想,有妄想及幻聽干擾,最後病情失控而強制就醫,鄰居及親友看到了送醫過程。出院後回到家,鄰居指指點點,眼神一直觀察我的一舉一動,即使拿掃把打掃門口都會讓鄰居嚇一跳,在住院時同病房病友曾找到工作,但經媒體報導後,卻被雇主假借人手過多,莫名的給解僱了,覺得媒體報導中每一字一句對精神疾病的描述,都像刀一樣烙印在我和家人的心裡。有時想逃避,告訴自己乾脆躲回醫院住院算了,但醫院無法讓我們住一輩子,但我們這群默默在社區中努力復健,卻得要長期承受輿論的指責與疾病反復發作的痛苦,其實我們面對自己未來的擔憂與徬徨,即使冷血的殺人嫌犯都有可教化機會及廢死聯盟在發聲,我想說有誰真正關心過我們的需求,誰可以幫忙發聲『我們也不想罹患精神疾病』、『我們也不要減刑我們只希望可以在社區生活』『給我們一條回家的路吧!』。

    其實社區賦歸已是目前精神醫療模式時勢所趨,不可否認精神病人也會犯罪,但絕不是大多數或絕對性,且因社會的複雜性,有精神官能症的民眾愈來愈多,代表看診身心科的民眾愈來愈多,而絕不是看診過精神科就代表有精神疾病,但因媒體事件渲染式的報導,造成社會大眾錯誤的認知與負面氛圍,除了影響病友接受正確醫療外,也可能否決了精神病人在社區復健的努力。因此在精神衛生法23條及52條有訂定傳播媒體不得有與事實不符或誤導閱聽者對病人產生歧視之報導之規定與罰則,但訂定的精神是希望能維護這群弱勢族群權益,當他們及家人在社區中獨自承受疾病痛苦時,也能有更多的關懷及支持的力量,共同協助他們在社區中穩定復健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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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