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政府衛生局於105年6月3日接獲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通知「瑪尚緣國際有限公司」及「尚美窗帘有限公司」所販售變更有效日期之「冷凍芋頭」(有效日期為2017年3月1日)產品,立即派員前往轄內1家疑似下游業者稽查,稽查結果未有該批產品。

  衛生局強調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食品或食品添加物逾有效日期,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做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反者依同法第52條應予沒入銷毀;復依44條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衛生局林聖哲局長呼籲食品業者於進貨驗收時須落實食品標示的管理,避免購入逾有效日期或標示不明之食品。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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