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近年外籍移工來臺工作頻繁,因不了解台灣法律規定,加上想念家鄉的料理,違法宰殺狗貓,引起台灣社會與及愛護動物朋友的關注與反對。

台南市動保處人員日前帶著「不要再有下一個花花」四國語言(越南、泰國、印尼及英文)的宣導海報到人力管理公司的宿舍公布欄張貼,立即有人前往觀看。來自越南的移工范氏莊說,雖然在越南吃狗肉很普遍,但移工到台灣之後就會被宣導不得宰殺食用犬貓,雇主也會定期宣導,嚴禁接近流浪狗,也不准餵食,移工們應該都會遵守這邊的法令。

動保處表示,動物保護法第五條及第十二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並不得任意宰殺犬、貓或販賣其屠體」規定,最重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外籍勞工若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經檢察官起訴或法院判決有罪,勞動部將依法廢止聘僱許可並限期出國。

除外籍移工應遵守中華民國法令,雇主也應依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之規定,向外籍勞工宣導在臺工作期間應遵守動物保護法之規定。倘未依法辦理,且經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地方政府將依法裁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緩。

社團法人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受政府委託,製作了「不要再有下一個花花」四國語言(越南、泰國、印尼及英文)動保宣導網(http://ppt.cc/mnNE0),歡迎民眾廣泛使用並推廣,希望在政府與民間的努力下,能夠維護狗貓等動物的安全,並增加彼此文化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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