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為保障兒童及少年權益,「兒童及少年褔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兒童及少年收出養,除了一定親屬間或夫妻間子女的收養外,都必須委託經政府許可的兒少安置機構或財團法人代為辦理,本市財團法人天主教善牧社會福利金會附設台南嬰兒之家,積極配合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的輔導,獲得衛生福利部評鑑優等肯定,社會局呼籲有意收出養兒童一定要選擇優良機構協助媒合。

在善牧台南嬰兒之家,每個寶貝來到家園背後都有一段故事,現年一歲半的「小太陽」是機構中的甜美女娃,小太陽的生母成長經歷坎坷,對於自身懷孕毫不知情,直到臨產前經路人協助送醫後,才知已懷孕且即將生產,所幸小太陽出生後,經過檢查身體健康無虞,在嬰兒之家的社工人員努力媒合之下,順利在國內找到合適的收養家庭,收養人表示結婚多年一直沒有生育小孩,看到小太陽的第一眼就覺得格外投緣,在經歷一年的試養照顧及完成法院程序後,本年(105)初終於完成收養入戶登記,今後小太陽也將帶著生母及養父母的愛,在健全的家庭環境中展開新的人生旅程。

社會局長劉淑惠表示,每個孩子都是父母手心的寶貝,然而並非每個寶貝都能在適當的環境中健康成長,社會局透過委託績優的兒少安置機構提供收出養媒合服務,目的是希望為兒童把關,期待透過社會局的輔導與機構的努力能獲得社會大眾的支持及肯定,提供孩子正向的成長經驗,許他們一個美好的未來。

社會局指出民眾如因家中遭逢變故或因經濟壓力無法自行養育子女,可先尋求本市各區家庭福利服務中心社工協助,經連結社會褔利資源後,若仍無法提供兒童健全的成長環境,可洽詢社會局(06-2991111#5906)或台南嬰兒之家(06-2344009),協助孩子找到適合的收養家庭,更多有關臺南市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資訊,歡迎連結臺南市政府社會局官網http://social.tainan.gov.tw/social/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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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