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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議會代理議長郭信良,被控涉嫌向官田鋼鐵公司收賄七百萬元喬環評案,去年被台南地檢署依貪污、詐欺罪嫌起訴,台南地院經過一年八個月審理,31日下午一審以證據不足,判郭信良無罪,檢方可以上訴。。

  南檢起訴書指出,台南市代理議長郭信良與助理郭仲進,二0一一年八月間,邀請官田鋼鐵榮譽董事長陳協同餐敘時,表示如果官田生產的廢渣給他處理,環評就會順利通過。郭信良向陳舉例,「永揚」廢棄物掩埋場雖然取得環評執照,卻遭市府撤照是「弄錯邊找錯人」。

   隔年四月間,陳協同再邀郭信良到辦公室會談,郭表明會讓環評案通過,要求官田先撤件,重審時會幫忙處理市議員及自救會的成員,並疏通環保局。雙方同意支付一千二百萬元給郭,但陸續交付七百萬前金後,環評案卻未過,認為被騙,終止支付餘款。

   郭信良為避免犯行遭司法機關偵辦,每次取款都交付同額的人頭支票,並在支票上背書,佯作雙方是借貸關係。檢方認郭涉有詐欺取財犯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但台南地院合議庭認定證據不足或不構成詐欺,判郭信良無罪。此案郭信良不得上訴;檢方可以上訴。

  對於獲判無罪,郭信良示,整件事件在當時本來就是政治事件,與事實不符,他感謝法官明察秋毫,還給他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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