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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府衛生局為確保市民食的安全,十一月中旬啟動「日本食品」稽查專案,針對賣場超市架上日本進口食品,稽查是否有來自福島、茨城、櫪木、群馬及千葉等五縣生產製造,昨天衛生局公布稽查結果,共稽查五十四家販售商計九三七件產品,查獲七件標示不符規定,其中三件來自禁區產品(二件來自群馬縣、一件來自福島縣)。

  衛生局表示,七件標示不符規定產品中三件中文標示不符(一件未標示廠商地址、淨重、內容物名稱;二件未標示原產地)其進口商設立於台北市,業已移請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卓辦。另四件不符規定產品,分別於「小町屋商行」及「廣裕興業有限公司」查獲未依法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品名、內容物、添加物、製造廠商、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等事項。
  
   其中發現三件來自禁區管制進口產品,包括「小町屋商行」販售糖果(キヤンデイ)產品一件,經查其製造所固有記號之產品工廠設立為「福島縣」,查獲當下只剩一包已無相同產品,後追查來源係業者於「蝦皮網站」購得,衛生局已函請該網站提供賣家資訊,以利後續追蹤來源及下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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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於「廣裕興業有限公司」發現二種包裝的蒟蒻(生菓子(ゼリー))產品外包裝標示「群馬縣」,為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現場下架違規產品共三九五包,含小包裝產品二七二包及大包裝產品一二三包,違規販賣之業者,衛生局已行政裁處中;該業者未經邊境報驗通關,將報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辦理後續事宜。

衛生局表示,市售包裝食品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以中文標示,違反該法可處三至三百萬罰鍰。另輸入食品未經邊境報驗通關,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三至三百萬罰鍰,違規產品可依法進行銷毀,絕對嚴辦到底。

林聖哲局長呼籲民眾購買進口食品時,應選擇合法從邊境輸入報驗之產品,產品上貼有完整正確之中文標示(含原產地),請勿選購來源不明之產品,以保障吃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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