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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衛生局稽查市售日本產製食品,近日在新化區宏來嬰兒房查獲十五瓶來自日本群馬縣的「ぺルシャザクロ加工食品」美容保養食品,產品外包裝未依中文標示相關事項,市府已報請衛福部食藥署進行後續處理,目前台南市已累計查獲十八件食品標示不符規定的產品。

  衛生局指出,截至目前已查核一五三家業者,共二四五六件日本食品,近日在「宏來嬰兒房」查獲「ぺルシャザクロ加工食品」,為美容保養食品,內容量七十五公克,產品外包裝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品名、內容物、添加物、製造廠商、原產地國、有效日期等事項,且產品標示的販賣者地址於「日本群馬縣高崎市」。

  業者表示,該項產品是從日本旅遊時攜回,僅供自用未販售,不過,衛生局表示,因架上陳列多達十五瓶,為維護食品衛生安全,現場責成業者立即下架產品,不得販售。衛生局除將依食安法規定進行裁處外,針對該業者未經邊境報驗通關,將報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續處。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販售之鎮日本食品不論自行攜入國內或購自網路,都應依食安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查驗並申報產品有關資訊,倘未依規定辦理查驗,不論販賣數量多寡,依法最高可處業者新台幣三百萬元罰鍰,呼籲民眾如發現市售食品無中文標示或標示有疑慮之產品,歡迎撥打一九一九專線或衛生局食品專線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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