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為確保市民朋友消費安全,台南市衛生局配合衛福部食藥署針對轄內網咖、檳榔攤、雜貨店或超商等商店執行無藥商執照販售藥品(如含酒精之西藥內服液劑)專案稽查,衛生局長陳怡表示,若未申請藥商執照而販賣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者,將依藥事法相關規定處罰三至二百萬元罰鍰。

  陳怡指出,電視廣告台詞「明天的氣力 今仔日嘎你傳便便~」、「喝了再上!」強力放送,常被民眾當提神飲料來使用。市面上常被民眾當作提神飲料分為兩種:一為不含酒精,或酒精含量低於0點0五%機能飲料,內含咖啡因及綜合維他命等成份,如蠻牛、康貝特等,因其屬於食品,一般商店均可販售。

  另一種為酒精濃度高於八%以上,內含生藥抽取液及維他命類營養劑,如保力達B、維士比等,為衛福部核准的「含酒精之西藥內服液劑」,屬於「指示用藥」,須經藥師、藥劑生指示使用。「含酒精之西藥內服液劑」不是提神飲料,是「藥品」也含「酒精」屬指示用藥,檳榔攤、雜貨店或超商皆非合法販售處。

    陳怡表示,「含酒精的西藥內服液劑」其酒精濃度高,服用前要詳閱仿單,長期大量服用會傷害肝臟機能,也有成癮的可能,呼籲勞工局友若疲勞應適度休息,請勿於工作前或工作中使用此類酒精性內服液劑,身體健康工作安全才有保障。另呼籲非領有藥商許可的檳榔攤,便利商店或雜貨店等,請勿販售該類藥品,確保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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