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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地政局為加強民眾及不動產相關從業人員瞭解新法相關內容,15日舉辦「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宣導說明會暨企業誠信專案宣導」講習,並邀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羅主任檢察官瑞昌擔任「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防制洗錢宣導說明會」講師。

羅主任檢察官授課表示,「洗錢」不是泛指所有犯罪所得,而是指特定犯罪所得,所以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若發現客戶身分或資金來源具高洗錢或資恐風險,或是客戶假冒、偽造他人身分、要求將不動產移轉給無關的第三人,又或者是客戶的資金來源不清、大量以現鈔支付價款等疑似洗錢情事時,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由檢調單位進行後續犯罪調查程序。至於未透過合法地政士及不動產經紀業辦理不動產買賣交易者,法務部、內政部及相關執法機關將加強非法為業及涉及洗錢交易的查處(緝)工作。

另為宣導企業廉政誠信與法治觀念,使不動產相關從業人員瞭解國家反貪腐重要性,促進公部門與私部門建立反貪腐之夥伴關係,並善盡社會責任,羅主任檢察官講授「企業誠信」課程,企業追求利益固然重要,但若違反誠信與道德原則,將傷害國家及社會整體利益,講習中亦提及刑法「不違背職務行賄罪」,讓與會業者知道洽辦公務「不必送」、「不能送」紅包,不要以不正當手段誘惑公務員,只要全民均有合法適正洽辦公務之認知,即能端正社會風氣,提升行政效能,。

地政局政風室呼籲,推動國家廉能亟需民間社會力量的共同參與,單靠廉政部門的單一力量是不夠的。透過與主任檢察官面對面對談,業者均能侃侃而談表達意見,羅主任檢察官表示收獲豐碩,且與業者直接建立溝通管道,讓業者對司法及市府廉政工作更具信心,有利於日後防貪、反貪業務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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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