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有1,300多家領有環保局核發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許可證的工廠或畜牧業者,應於1月31日前採用網路傳輸方式,申報106年第2期(7月至12月)廢(污)水定期檢測水質、水量、用電量、用藥量等數量及單據。臺南市政府環保局籲請按時申報,以免逾期受罰。

環保局說,臺南市約600餘家電鍍、化工、金屬表面處理工廠及600餘家畜牧業,應依許可資料、定檢水量水質資料或養豬頭數核算水污染防治費,每半年繳納1次。106年第2期水污染防治費亦應於本(1)月1日至31日,上行政院環保署繳費網站(https://wpcf.epa.gov.tw/)登錄申報並列印繳費單到金融機構繳費。 

環保局表示,未於期限內繳納防治費將加計利息,逾期90日仍未繳納者,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籲請業者正常操作並妥善維護污水防治設備,儘早完成申報及繳費,確保自身權益。環保局設有「水污費申報服務」電話06-6572916#412,有專人提供諮詢,協助業者登錄網路申報平臺,歡迎業者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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