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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東區長榮路一家烘焙食品製造業公司,於1日爆發積欠員工1月份薪資,勞工局接獲勞工陳情後,王鑫基局長隨即指示同仁前往公司了解,經勞工局同仁前往公司查看結果,該公司營業至2月12日下午6時,2月13日至2月25日休年假,據公司員工表示公司資金周轉不靈,2月25日仍無法營業,請勞工等候公司通知再上班。

勞工局同仁後續也將積極輔導該公司員工進行工資墊償後續相關事宜,包括提起勞資爭議調解確認公司積欠工資及資遣費金額,輔導勞工進行後續之司法訴訟或聲請強制執行,並為勞工開立非自願性離職證明書,協助員工到就業服務站申請失業給付暫時渡過難關,接續如果公司無繼續營業狀況,員工要提起歇業事實認定申請,勞工局將函文國稅局、勞工保險局等相關單位確認公司營運狀況,據以認定歇業基準日,後續再填寫工資墊償相關表單,向勞工保險局申請工資墊償,也同時告知員工相關權益包括申請失業給付及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等。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現在政府的就業安全網相當健全,包括可以申請失業給付,及當公司發生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之情事時,包括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雇主未依勞基法給付之退休金及未依勞基法或勞工退休金條例給付之資遣費(後兩者合計以六個月為限),均可以向勞工保險局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勞工債權可以獲得保障,勞工局也在此呼籲勞工萬一發生無預警關廠情形,要保留相關證據包括薪資條、勞保異動明細表等資料,向勞工局請求協助,勞工局會盡全力保障勞工債權,勞工局始終於勞工站在一起,維護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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