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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從民國87年成立台灣第一所社區大學,社區大學即將邁入20年,社區大學這幾年來在各縣市萌芽發展,根據教育部統計全台各縣市已有87所社區大學,統計至106年底參與社區大學的學員人數高達40萬人次,但至今沒有一套社區大學發展的專法,讓社區大學得以完整推動、順利運作,導致社區大學長久以來存在場地找不到、經費不足、欠缺組織法制定位等問題,立委陳亭妃要求教育部必須藉由這次審議【社區大學發展條例草案】,能一次完整把社區大學長久以來面臨的問題徹底解決,讓各社區大學邁入新的20年有一全新的開始、得以永續發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1日審議【社區大學發展條例草案】,立委陳亭妃向教育部長潘文忠提出質詢,陳亭妃指出許多社區大學的成員向她陳情反映近年社大面臨諸多發展困境,最主要的就是:場地和經費問題。因為絕大多數的社大沒有自己的固定場地,有時還借不到場地,例如:新營社區大學至今仍未找到合適替代場地;有的是好不容易借到場地,但場地費租金卻是年年調漲,從一年100多萬到現在一年700多萬,造成社大發展面臨重大壓力困境,目前新北市、桃園市、雲林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等縣市的社大,每年都必須面對這些問題。

陳亭妃表示,現行的社區大學的設立雖是由地方政府自訂,但各縣市訂定不明確、標準不一,才會讓社大運作出現上述諸多問題。因此今天審議的「社區大學發展條例草案」,就是必須由中央訂出準則,統一讓各縣市得以依循,包括明訂各縣市政府主動協調所屬機關學校提供穩定合適場地以及相關設備;另也明定各縣市政府應編列合理預算協助辦理社區大學發展,並視其績效給予獎勵。陳亭妃希望此一專法能在本會期三讀通過,讓社區大學蓬勃發展、健全民眾終身學習能力,並釐清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權責,同時解決實務上遭遇辦學場地、經費預算等問題,有助於社區大學的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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