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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地區近日連續豪大雨,造成東區林森路大同地下道機車道、長榮路二段及安平區建平路三處道路路面下陷,工務局表示,清查原因均是二十年以上老管線釀禍,因道路挖掘後管溝回填材料法令沒有強制要求,因此大部份是採用原土回填方式而造成路面下陷。

 工務局表示,縣市合併前道路挖掘後大部分採用原土回填管溝,一旦遇到下得又大又久的雨,易因夯實不確實,而造成路面下陷,這次塌陷的區域即是此類情況。除了三處塌陷路段已經於上週搶修完成,累計至今天,工務局也已完成超過一百處坑洞修補。

   工務局指出,台南市每年管線單位申請道路挖掘案件近萬件,為避免道路挖掘後管溝回填品質不佳,自縣市合併後已重新修正「台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嚴格要求管溝回填材料應使用CLSM,並於一0二年創全國之先成立「道路挖掘三級品管機制」,除要求各管線單位自主品管外,工務局及區公所並採取專人逐案接管驗收。

   工務局表示,工務局成立的「道路挖掘抽驗小組」,不定期對全市申請道路挖掘的工程抽驗回填道路的品質,一旦發現未符合「台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中對道路平整度、舊車道刨鋪寬度、AC回填厚度及回填材料等目關規定,每一條都可開罰三萬至九萬元,累計至今年已抽驗六五四件,罰款金額已超過一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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