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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一名54歲陳姓男子日前在中西區北門路火車站圓環前,因多時未食用食物,致飢寒起盜心,將民眾放置在機車腳踏板上的白色紙提袋(內有10個甜甜圈),徒手竊取後供自己食用,經轄區派出所調閱現場周邊監視影像,比對竊嫌特徵,於(26)日通知陳男到案說明,惟陳男對於案情仍矢口否認犯行,這時警員靈機一動說:「那些甜甜圈是民眾買回家要毒死老鼠的!」陳嫌聽聞驚恐脫口而出:「那我都吃完了怎麼辦?」,對於否認的謊言不攻自破,只好俯首認罪。

警二分局博愛所警員吳柏翰、李俊樺於6月26日2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在臺南市北門路商檢局前,發現有名男子頭戴知名運動品牌帽子且行跡可疑,遂上前盤查,發現對方與日前偷甜甜圈的竊嫌特徵極為相符,在警員詢問下陳男一度矢口否認,想不到只因警員的一句話,陳男坦承犯行所竊取之食物均自已食用完畢,真是歹路不可行啊!

巡邏警員遂將陳男帶回派出所,進行案件調查,員警也告誡陳男千萬不要因為飢腸轆轆,卻拿取他人的食物來食用,正當在大快朵頤之際,同時也觸犯法律,全案將依竊盜罪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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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