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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聘用外勞有許多注意事項如果一不小心就可能觸法,勞工局統計至今年九月底止,民眾非法聘僱、容留的外國人,以「逃逸外勞」占五十八%最多,「聘僱他人之合法外勞」占十八點八八位居第二,得注意的是「持觀光簽證」、「探親」、「學生」等名義入境非法工作占二十三%位居第二有增加的情勢,勞工局長王鑫基呼籲民眾聘用外勞時要先了解相關資訊。

  王鑫基指出,台南市違法聘用外勞大宗為,「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及「任何人不得非法容留外國人從事工作」,一般民眾常誤以為只要外籍移工「非逃逸身分」、「沒有支付薪水」就不會有違反就業服務法之虞,但其實只要容留未經申請許可的外籍移工從事工作,不論身分是逃逸、他人所申請聘僱的移工,都會受罰民眾及事業單位切勿圖一時方便而因小失大。

  王鑫基表示,某企業社的老闆接獲急單趕著出貨,隔壁工廠聘僱的外籍移工表示輪班空檔可以幫忙,小威心想該外勞為「合法」廠工,並非逃逸外勞,遂予以聘僱,卻不知業已違法就業服務法,最重可處七十五萬元罰鍰。

  王鑫基說,多數移工非法工作地點仍坐落在人口稠密、工作機會多、營建案件多的轄區,且除逃逸外勞外,持觀光簽證、探親等態樣入境的外國人非法從事工作有越來越多的趨勢,籲請大家共同遵守相關法令規定,如對法令有疑義處,勞工局設有外籍勞工諮詢服務中心,民眾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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