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九合一選舉併公投案24日舉行投開票,台南市傳出多起選民撕毀公投票及選票遭冒領,狀況百出,警方表示,撕毀公投選票是違反行政法,全案依法函送台南市選舉委員會裁處,依公民投票法相關規定,可處五千以上至五萬元以下罰鍰。

   三十二歲賴姓女子下午在南區大恩里活動中心投開票所,投完公投票後,認為投錯十二案公投票,自認是廢票撕毀選票,被選務人員發現後,通報轄區派出所員警到場處理,賴女辯稱圈印錯誤,她不知道怎麼辦,所以撕掉,不知道違法,全案依違反公投法函送台南市選舉委會裁罰。

    六十二歲陳婦中午在安定區編號五二七投開票所時,陳婦因為將蓋好的票,正準備投入票匭時又拿起來,選監人員要求全部投入,陳女卻辯稱為何公投票上有字,質疑是不是選監人員寫的?隨即撕,警方已將陳女帶回偵查隊製作筆錄,函報選委會處置。

   七十六歲姜姓阿嬤上午在下營國小第三五0號投票要領選票,選務人員告知她已按指紋領走選票,不發選票給她,阿嬤認為選務人員發錯選票被人冒領投票,由兒子陪同向麻豆警分局報案。警方獲報後,將調閱投票所外的監視影像和比對選票上指紋,清查阿嬤有否領、投票。

   八十二歲鄭姓阿嬤上午在柳營區重溪里第一七九號投票,蔡姓管理員見阿嬤行動不便,又說妳眼睛看不清楚,幫忙圈選選票,監察員見狀趕緊制止但來不及,管理員將市長和市議員選票都按阿嬤意願圈選,但里長選票竟圈選錯人,阿嬤當場吵了起來,檢警調查後將依違妨害投票秩序罪移送。

   永康一名十八歲首投族張姓男子前往龍潭國小,等著投下人生第一次公投票時,疑因太緊張,第十六案公投票不慎蓋錯私章,張男心急竟當場撕毀選票,被選務人員制止通報,永康警方依違反選罷法帶回偵訊,後續將函報選委會處置。

  西港區士連祖紀念館第三二四號投票所上有名男子因蓋錯第十二號公投案,將該張公投票撕毀。後壁區上茄苳第十投開票所,一男子下午三時投票時以私章圈選候選人,發現廢票後撕毀選票,當場以違反選罷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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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