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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康寧大學日前傳出外籍學生「假上課真打工」,引起各方關注,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現今大專院校招募外籍學生之情況很普遍,提醒雇主在聘僱外籍學生時,應檢視其工作證等相關文件、且非寒暑假期間每週工時不得超過二十小時,違者最高可處新台幣七十五萬元整,雇主不可不注意。

     王鑫基指出,外國留學生來台留學打工須事前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取得許可後才能在台工作,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二十小時,如果違法將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且學生畢業後即令出國。

    王鑫基表示,雇主部分在聘僱外籍學生時一定要查驗並照相留存其學生證正本(確認該學期有註冊)、居留證正本(確認在我國可有效居留),最重要的則是勞動部核發的工作許可證正本(且須注意許可效期,確認其可以合法工作),才能避免觸法。

   王鑫基說,為杜漸防微以遏止類似情事再次發生,並了解轄內各大專院校外籍學生現況,勞工局已主動進入校園對外籍學生實施宣導教育,強化法制觀念,並將協同學校至事業單位關心了解學生實習、工作等情形,以保障其求學及工作權益,呼籲雇主對於所聘僱外籍學生提供工作許可證如有疑義,可撥打勞動部電話客服中心02-89956000洽詢確認。如對於聘僱外籍學生相關規定有疑問,亦可逕洽勞工局(永華市政中心林先生,電話06-2936983或民治市政中心蔡小姐,電話06-6377251),勞工局將竭誠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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