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針對有民眾在南投某大賣場購買關廟拉麵發現蟲體,南市衛生局接獲訊息後,立即派員前往業者的食品作業場所稽查,並未查獲有同款的拉麵商品,但發現業者的油炸設備、油炸冷卻區設備不潔、防蟲簾也不乾淨等缺失,已責令業者限期改正。
南市衛生局表示,有關民眾於南投某大賣場購買關廟拉麵發現蟲體,該局接獲訊息後立即派員前往該產品製造業者的食品作業場所稽查,作業現場並無無民眾購買的該批拉麵產品,檢視其原物料及現場生產的鍋燒關廟拉麵,也沒有看到有異物。
不過,稽查人員現場發現有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事項,包括油炸設備及油炸冷卻區設備不潔、防蟲簾不潔等缺失,已責令業者限期改正,倘屆期複查未改善,依法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業者,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食品業者之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及其品保制度,均應符合食品之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一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
衛生局強調,食品製造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加強內部稽核機制自行監督改善缺失,有助於確保所供應食品之衛生安全,減少產品不符衛生標準的情形,民眾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電話:0800-285000,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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