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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針對各區里活動中心電腦伴唱機歌曲涉及版權問題,市長黃偉哲17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已跟業者洽談授權問題,業者同意不提刑事告訴,至於民事部分,市府已授權費編列一0五萬的預算,也會積極與相關業者進行協商,保障市民歡唱的權利。

黃偉哲表示,著作權法在四月中修正之後,因為有一些定義不清楚,導致公益使用及營業使用有模糊地帶,造成民眾的困擾,在五月三日記者會跟各位民眾報告市府將採取的相關作為後,已經跟相關業者聯繫,授權費可直接與市府談;另外,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已與相關業者討論,業者同意不會提出刑事告訴。

黃偉哲指出,使用區里活動中心的伴唱機不會有刑事問題,民事部分的授權費問題,請直接找市府,市府將進一步跟相關業者洽談,一方面讓業者的合法權益獲得保障,一方面讓長輩唱歌的權益獲得保障。黃偉哲也呼籲智慧財產局拿出智慧來,在公開播映以及公益使用範圍能夠界定清楚,讓長輩沒有後顧之憂,不要每次都拿個麥克風就要發抖說唱個歌會不會被抓去關。

里長聯誼會辜朝榮會長則表示,這件事情在向市長反應之後,市長很用心,馬上幫忙處理,下午會親自將這個好消息告知37區的里長們,也感謝市長及市府同仁對三十七區里民的大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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