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0005公糧農藥檢驗.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為守護公糧品質及國人食品安全,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每年度於農友收穫前,除田間取樣進行水稻農藥殘留抽檢外,並於農友繳交公糧時,對每位繳售公糧之農友進行稻穀留樣,最後於公糧倉庫收儲後,還會進行進倉稻穀抽檢,從田間至公糧倉庫的農藥殘留量檢驗層層把關滴水不漏,有效引導農友正確用藥習慣。

  南區分署長姚志旺表示,農友所種植的水稻由收穫機採收後,將稻穀載運到繳交的經收農會或業者,全數進行記名留樣,分署在經收期結束,隨機抽檢該記名留樣稻穀,並送藥物毒物試驗所檢驗農藥殘留量,除鼓勵生產農友於安全採收期收割外,亦警惕農友不可存有僥倖心態,今年度將抽檢七五0件經收留樣的樣本。

  姚志旺表示,每年度農業改良場皆安排於各區辦理種植水稻之農藥及肥料管理課程,教導農友正確的用藥習慣,包括購買農藥時詢問正確農藥使用範圍及方法,並向農藥資材行或農會領取藥單。使用農藥注意稀釋倍數及使用農藥消退時間,不可為求速效任意加重濃度,導致使用農藥量過多。勿使用水稻非推薦用藥,使用的藥桶及管路需要清洗,剩下的殘留農藥才不會汙染下次施用的農作物。

  姚志旺表示表示,為把關公糧從產地到餐桌品質安全無虞,建立從田間、收購時留樣、公糧倉庫農藥殘留量抽檢,就是要導正農友用藥習慣,凡抽檢不合格之生產者,除依農藥管理法查處外,將強制列入追蹤列管對象,並於次期作仍需接受田間抽檢,且田間抽檢未合格,該批稻穀專案控管不能流入市面,將以餘糧收購並列管。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