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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2日辦理短期補習班消費者保護研習活動,邀請較易發生消費糾紛之語文、電腦類補習班業者約51家短期補習班參加,提升法規知能以避免衍生消費爭議事件。

  研習邀請市府消費者保護官擔任講師,針對消保法規規定部分及實際案例進行探討,宣導應注意事項,並強調短期補習班應給予消費者至少5日契約審閱期;另臺南市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條例業於107年12月19日修正公布,修法後退費比例均提高,優於教育部所訂定之全國退費標準,為落實該良法美意,亦於會中加強退費規定宣導。

   教育局表示,補習班退費爭議發生於以銀行貸款繳納高額學費為大宗,尤以全國連鎖型電腦、語文補習班為主,提醒民眾為了維護自身的權益,補習應注意簽訂書面契約並把握契約審閱期,需要辦理消費性貸款繳納高額學費時,更需考量分期繳款時間動輒長達2、3年,簽約前務必審慎,並留意補習班是否提供履約保證,才能讓補習更安心,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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