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全國首開先例的《臺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自101年7月11日起公布施行,為本市文化憲章之確立邁出重要一步,文化局在《歷史街區條例》母法指導下,相關政策主軸也陸續開展,其中以「老屋立面專案」針對街屋型街區進行的整備措施,整體政策規劃也日趨成熟。今年文化局以近年辦理歷史老屋立面改善之經驗,擴大辦理本市歷史街區核心大街優美歷史老屋之立面改善,執行範圍遍及中西、東、鹽水、麻豆、善化、新化及玉井等區,期能再現街區立面風華,提昇歷史街區核心大街景觀質感。
條例上路後,市府多年來於各區積極宣傳及執行示範案例,除鹽水區已完成多條歷史街區巷弄環境改造及29戶老屋立面整修作業、善化區已完成9 戶、新化區刻正進行共計18戶整修作業外,麻豆區也已完成11戶整修。此外,在山區的玉井老街區,當地屋主相當踴躍,甚至抽空自行參觀本局於上述行政區所完成之老屋修繕案例,提供團隊及本局共33戶意向書;雖因受限預算,首階段僅先完成約半數(15戶)修繕作業,卻已點亮該街區特色,老屋尚未受補助者,將俟本局預算爭取下續於第2階段辦理。
文化局表示,老屋修繕補助自103年至今已屆5年,採公辦修繕(目前亦由多數屋主一同配合本計畫一併自行修繕)、私有維護原則進行日治時期拓寬改正路段景觀改造及建物街屋立面之修繕工作,對改善街區空間意象及生活環境成效卓著,也更增添歷史感。由於歷史街區相關建設逐步充實完整、效益逐漸擴大,108年可望再擴大至佳里區。期望以本計畫的各區成果,邀請更多屋主共襄盛舉、參與整修計畫,一起加入臺南市歷史老屋保存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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