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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針對「河川及潟湖蜈蚣網具使用規範」,副議長郭信良4日質詢表示,為保護漁業資源,建議市府加訂管制規範落實管理,以避免水域中魚蝦類產卵期使用,危害到水域生物的生存,影響未來漁獲產量,影響當地生態資源發展。

郭信良表示,根據相關文獻顯示,對於「蜈蚣網具」的使用效益,僅在利用於鰻魚放流具有其使用效益,因該網具為屬於利用陷在水中補水中生物的被動式漁法,主要放至於溪流、河口底層,捕捉貼底水層流動的生物,相較於對魚體的傷害較低,可完整保留活體,主要用來補抓甲殼類漁獲。

郭信良指出,蜈蚣網的網眼眼目細小,使得捕獲的魚蝦種類更多,甚至捕捉到尚未成長發育成熟的小苗,嚴重將影響該水域生物的生存,導致該水域未來漁獲量減少,甚至無法生存發展,嚴重影響當地的水資源生態的發展。

郭信良表示,為避免漁民因使用蜈蚣網具而使得當地魚蝦蟹類物種被大量捕捉,甚至於繁殖期間使用,建議市府應針對「市轄河川及潟湖蜈蚣網具使用」訂定相關規範,以確漁業資源的永續利用。一經查獲者予以罰款處分,若再次經查處違規使用,則沒收相關蜈蚣網具等魚具,並依法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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