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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選舉進入倒數,目前隨處可見參選人在大街小巷掛滿選舉廣告,依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政黨及任何人不得於道路、橋梁、公園等地設立競選或罷免廣告物。環保局表示, 截至目前為止在公領域(含公有地)有違法設置或影響交通視線已拆除逾八百件競選廣告(見圖)。

  環保局表示,近期有民眾反映市區部分路口土地圍籬被設置競選廣告物,車輛轉彎時嚴重影響交通視線,環保局獲報立即派員巡查拆除,迄今公領域(含公有地)有違法設置或影響交通視線已拆除逾八百件競選廣告。違規競選廣告行動會持續至選舉結束,希望候選人共同維護市容觀瞻及公共安全。

  環保局說,為提供合法設置競選廣告地點,另有公告開放一一八處競選廣告專區,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四十條規定的競選活動期間,分別於今年十二月四日開放總統候選人、明年一月1日開放立法委員候選人競選廣告物,候選人均應依據「台南市公職人員選舉競選廣告物使用管理規則」規定設置,如有違規環保局逕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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