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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市府勞工局秉持著市長黃偉哲推動「希望家園」的施政理念,營造轄區內事業單位推動性別工作平權,致力於職場上打造友善育兒的環境。為鼓勵事業單位建立友善職場,市府勞工局除輔導事業單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外,亦補助事業單位設置托兒設(措)施的經費。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營造友善職場對事業單位有許多正面的效益,企業透過設置哺(集)乳室可以降低女性員工請假和流動率,友善的哺(集)乳空間,亦可減輕女性員工嬰兒哺育和工作間的衝突,提升員工工作專注度,進而提升企業的生產力和向心力。另方面,企業辦理托育兒服務方案,不僅能讓員工安心工作、減輕員工育兒上的經濟壓力、留用優良人才外,對於維持企業內部高品質的勞動力亦有助益。

       勞工局長王鑫基提到,為促進轄內事業單位營造友善職場,市府勞工局每年配合勞動部對於轄內符合資格之事業單位給予相關經費補助:(一)新設立托兒設施,最高補助新台幣300萬元。(二)已設置托兒設施之單位,其更新或改善相關設備者,每年最高補助新台幣50萬元。(三)提供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之托兒津貼,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60萬元。(四)新設置哺(集)乳室(或增購相關設備者),最高補助新台幣2萬元。

       另外,為多多鼓勵事業單位踴躍申請,勞工局業已於107年訂定「臺南市補助雇主設置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經費實施辦法」,提供事業單位除勞動部經費補助外之專案補助。臺南市政府相關補助額度如下:(一)新設立托兒設施,最高補助新台幣5萬元。(二)已設置托兒設施之單位,其更新或改善相關設備者,每年最高補助新台幣5萬元。(三)提供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之托兒津貼,每年最高補助新臺幣3萬元。(四)新設置哺(集)乳室(或增購相關設備者),最高補助新台幣5千元。

       109年度第2期之經費補助受理期間自6/1日起至7/15日截止,歡迎有意願申請上述經費補助之事業單位至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PageNew/Login.aspx)「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列印後再郵寄至勞工局進行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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