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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衛生局持續加強查核肉品製造業、輸入業、餐飲業及販售業等業者豬(牛)原料標示及來源文件之正確性,110年截至8月15日共查核10582家次,豬可食部位標示查核共23791件,結果皆符合規定。另抽驗業者販售或使用之豬(牛)肉及其可食部位原料檢驗乙型受體素,110年截至8月15日共抽驗722件(豬495件,牛227件),其中677件檢驗結果與規定相符,其餘45件檢驗中。近日發生帶有非洲豬瘟病毒之走私肉品事件,臺南市衛生局、農業局及警察局成立稽查小組,清查臺南疑似非洲豬瘟肉品下游及相關場所,以防止該病毒自境外傳入。

    衛生局提醒食品業者務必依規定於營業場所明顯處,或於產品外包裝上以中文標示豬(牛)原料原產地。今(110)年新規定已正式施行,並納入本局稽查重點。若未依規定標示,依食安法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原產地標示不實,依食安法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若檢驗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依食安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並公布業者名稱。

    市長黃偉哲提醒市民朋友中秋假期即將到來,不要在網路上購買來路不明的境外含肉月餅,也不要以快遞、郵包或旅客攜帶方式違法輸入禽畜肉產品,共同守護台灣養豬產業。另呼籲食品業者,勿購買來源不明之產品,採購產品應注意其標示是否符合規定,並保留交易憑證及其來源文件資料(如進口報單、屠宰證明等),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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