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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台南市政府觀旅局為協助有意經營民宿業者投入市場,提供旅客優質的住宿環境,增加經營業者經濟收入,分別在南區區公所及新營區公所辦理台南民(旅)宿申設暨好客民宿推廣說明會,吸引約50位業者及民眾參與,郭貞慧局長鼓勵有意願經營民宿民眾踴躍參加,一起加入此一「人親土親、體貼入心」的服務性行列。

    台南民(旅)宿申設暨好客民宿推廣說明會,安排民宿、旅館相關申設說明及民宿協會榮譽理事長周榮棠分享好客民宿遴選經驗及成功案例,讓有意投入旅宿經營領域的民眾預先了解相關申設程序及架構經營藍圖,並透過觀旅局觀光事業科專責諮詢窗口,提供個案輔導,協助順利取得合法民宿登記證。

   郭貞慧表示,台南市為身為台灣文化首府,且歷經多元文化洗禮,城市中至今仍保留了眾多珍貴的建築文化資產,台南人也深深以這些資產為榮,因此擁有歷史文化的老屋民宿,成為台南獨特的民宿品牌,也吸引了許多年輕人投入民宿產業。

    郭貞慧表示,每年逾350萬旅客人次住宿台南,為能提供多元住宿體驗,及發展大台南觀光產業政策,辦理說明會目的,除為解決過去假日、每逢旅遊旺季旅宿場所供不應求之問題外,也可以讓富含歷史文化特色之老屋得以保存,拉近遊客體驗府城歷史場域的距離;再者,也能提供多樣化的旅遊住宿體驗,讓更多人可以認識台南、愛上台南,把台南當作自已的家。

    觀旅局表示,在歷史街區範圍內,鯤鯓部分,北至鯤鯓路232巷、東至鯤鯓路102巷38弄、南至鯤鯓路115巷24弄、西至安平港聯外道路;喜樹部分,北至喜樹路22巷8弄、東至喜樹路、南至喜樹路340巷、西至喜樹路340巷;灣裡部分,北至灣裡路62巷、東至明興路、南至興南街、西至省躬三街,只要符合土管、建管、消防等相關規定並全棟作住宅使用的透天建物皆可設置民宿,溪北地區除了新營及佳里部分都市計畫內土地外,全區域皆可依規定申請民宿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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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