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026友善環境耕作.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政府為鼓勵農友轉型有機及友善環境耕作,以確保環境資源永續及國人食的安全,只要農友從事農業生產之土地通過有機、轉型期驗證或經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登錄,經審查合格後,即可取得獎勵及補貼,111年度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計畫受理期間自6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農糧署南區分署歡迎符合補助資格之農友,踴躍向所屬有機驗證機構或友善耕作推廣團體提出申請。

  羅正宗分署長表示,有機及友善耕作農法是基於生態平衡及養分循環原理,不施用化學肥料及化學農藥,不使用基因改造生物及其產品,進行農、林、漁、牧等農產品生產,這樣的耕作方式,有利於地球資源的永續利用,也能生產更安全的農產品,保障消費者食的安全。

0531027友善環境耕作.jpg

  羅正宗指出,農委會農糧署為鼓勵農友轉型有機友善環境耕作,訂定「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辦法」,只要農友通過有機驗證或經農委會審認通過的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登錄,經申請審查通過後,即可按有機或友善農友的土地狀態,核發友善耕作土地每年每公頃3萬元補貼款,有機轉型期土地每年每公頃6至8萬元,最長補助3年;另通過並維持有機驗證之土地,每年每公頃3萬元,未設補助年限,讓農友實質得到經營的保障,安心轉型有機農業。

  羅正宗提醒自今年度起獎勵及補貼申請期間為「6月1日至6月30日止」,補貼期限為去年6月1日至今年5月31日,籲請符合111年度有機農業獎勵及補貼申請資格的農友,於申請期間內備妥申請書及身分文件、土地謄本、有機農產品驗證證書或當年度友善環境耕作證明文件、存摺等文件影本,向所屬有機驗證機構或友善環境耕作推廣團體提出申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