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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南市府近來接獲民眾陳情及聯合稽查時查獲選物販賣機(俗稱夾娃娃機)業者有改造機台的情形,經發局表示,夾娃娃機不得任意改裝,如業者為吸引顧客而改裝機台其內裝及玩法,已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恐涉及刑責問題,呼籲業者切勿隨意改裝以身觸法。

  經發局表示,業者擺設夾娃娃機台需送經濟部電子遊戲機評鑑委員會評鑑通過「非屬電子遊戲機」才合乎規定,為保護兒童與青少年身心發展與消費者權益,市府相關單位不定期展開聯合稽查、加強取締,現場如發現有未經評鑑、任意改裝使得機台未符合原評鑑所載要件或放置違禁之成人商品等情形,除要求業者停止違規機台營業行為,並移送相關單位依權責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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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發局指出,南市夾娃娃機店家數110年12月有1003家,至今年3月時微幅成長為1031家,但其銷售額則由6554萬6千元微幅減少為5880萬5千元,顯見投入該行業之門檻雖不高,但實際消費力道有減弱情況。

  經發局表示,近期不少業者為增加銷售額而違規改機,在此提醒業者,若擅自改裝使得機台未符合原送檢評鑑說明書所載要件,即屬電子遊戲機範疇,將視為違法擺放電子遊戲機,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15條、第22條規定移送地檢署,處行為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今年至今已查獲違規改造案11件,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呼籲業者不可不慎,切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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