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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嘉南地區111年2期稻作進入收穫期,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凡符合公糧繳交資格的農民,於稻作收穫時均可至指定公糧業者處辦理繳穀,公糧業者會依農民濕穀含水率折算乾穀。該分署強調,政府透過公糧保價收購制度確保稻農收益,農民收益有保障。

農糧署南區分署表示,二期作公糧每公頃收購數量及價格分別為計畫收購1,500公斤(每公斤26元)、輔導收購800公斤(每公斤23元),餘糧收購2,400公斤(每公斤21.6元)。南區分署表示,二期稻作雖無汛期影響,但為免影響農友收益,仍呼籲農友在稻穀未黃熟前勿提早收穫,並避免在露水未乾前搶割收穫濕穀,因稻穀濕度高,折算乾穀比率低,稻穀適時收穫,才能確保品質及收益。

嘉南地區2期作收購期限,依各地區稻穀收穫後即開始辦理,臺南市截止收購日為12月5日,嘉義縣(市)則至12月9日止,該分署呼籲要繳公糧的農友請在收購期限內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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