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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學甲區豐和里居民反對設置大型養豬場,17日近百人前往學甲區公所、民治市政中心抗議,質疑2個月前已遭停工的養豬場死灰復燃持續填土施工,要求撤銷執照。市府農業局表示,將要求業者立即停止一切非法使用及限期改善,否則將按次處罰。

  學甲豐和里反對設置大型養豬場自救會,17日會長吳采鴻及豐和里長賴清田率領近百位居民,前往學甲區公所及市府民治中心持白布條抗議,強調「要真相」、「查弊案」,抗議民眾強調如果不撤銷興建執照,不停止施工,將會不定期持續抗議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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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采鴻表示,養豬業者於11月9日竟然在沒有與自救會達成協議下自行復工,引起成員強烈不滿,11月14日曾經前往施工現場持白布條抗議後停止施工,沒想到事隔近2個月1月7日及1月11日二度又發現業者在現場回填混凝土塊、磚塊及碎石等營建剩餘土石方,意圖強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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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府農業局表示,與地政局、工務局、環保局、警察局、學甲區公所及傾倒行為人到場現勘,發現現場回填混凝土塊、磚塊及碎石等營建剩餘土石,要求業者立即停止一切非法使用及限期改善,否則將按次處罰。農業局強調,申請業者未依核發的畜牧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內容使用,如期限內未改善,將依法令廢止該容許使用同意書,並通知工務局廢止建築執照;另敦促持續和當地居民溝通。

  地政局表示,學甲區宅子港段174-80地號土地,已申請設置養豬場設施,土地現況為魚塭而進行填土,日前再接獲毗鄰的174-115地號有相同狀況,農業局16日立即率市府相關局處聯合稽查,確定2筆地號所填土方均含有磚、碎石及混凝土塊等物,不符合農業使用,其中174-80地號因行為人到場查明,地政局17日開出6萬元罰單,除令其停止非法行為外,並限期3個月內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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