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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112年全國運動會高爾夫項目17日至20日在關廟區南一高爾夫球場舉行,且傳出選手出賽需負擔場地費,引發外界討論。市府體育局解釋說,桿弟、高爾夫球車及衍生的保險等服務費用,該筆服務費根據以往賽會,多由選手自行負擔。不過,市長黃偉哲得知後,隨即指示由市府買單,期望選手能安心享受比賽。

  南市體育局解釋說,高爾夫球場的比賽場地費,包括公告期間練習及正式賽事期間場地費、比賽過程中幫忙揹球袋的桿弟,以及載送前往每一洞的高爾夫球車輛,體育局絕不會讓選手出資,參考多個國內大小比賽,有的比賽將此服務包含在內,有的則無。體育局原本與高爾夫球場訂定合約中僅包含「正式比賽期間的場地費用」。

  市長黃偉哲得知此情況後,表示既然是政府舉辦的,必須讓選手享受比賽、發揮實力,便由全運會籌備處再向球場另訂合約,包括「公告練習期間場地費、桿弟費用、高爾夫球車以及衍生保險等服務費用」,屆時打完18洞都能享服務,已與球場業者談妥。

  體育局表示,高爾夫賽事17日展開為期4日的賽事,本屆賽事選定於南市關廟區南一高爾夫球場辦理,南一高爾夫球場為南部著名國際標準場地,常列為各項國內大型賽事舉辦之選。針對球場所衍生其他費用,為使選手教練能夠專心於競賽之上,籌備處承諾將全額負擔,各縣市代表隊可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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