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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立法院於去年8月16日修正公布「性別平等教育法」,其中部分條文於今年3月8日起施行。南市教育局為強化學校相關人員處理校園性別事件應注意事項,8日特別邀集全市逾200名國中小校長及性平業務承辦人員,參加性平法修正重點宣導研習,期與學校同心協力營造性別平等友善校園,提供學生安心學習環境。

    教育局長鄭新輝指出,台南市對於性別事件處理採取「不隱匿、不包庇、不拖延,有案即查,屬實即重罰」三不一有的嚴謹態度、並明確建立完整的事件處理流程,讓學校能夠有效率的處理案件,此外也編制公版性平宣導教材配合每學期入班宣導及校園生活問卷,以發揮主動掌握、全面預防的效果,加強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教育宣導及提升教職員工生尊重他人與性或身體自主之知能。

   鄭新輝表示,目前除了各校教師、代理代課教師、課後社團教師等必須接受性平教育研習外,校長亦需要接受相關研習及調查專業知能培訓,全面提升學校校長及教職員工共同守護學童身心安全的意識。

   教育局表示,向學務人員宣導性平法及相關規定修正重點,除了加強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教育宣導之重要性之外,特別說明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修正發布後,各級學校應修正學校之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並應訂定專業倫理規範後公告周知,以呼應教育部以「有效」、「友善」、「可信賴」的原則,落實校園性別事件防治,齊心營造性別平等及安全之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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