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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為使民眾平安歡度春節,於105年春安工作期間辦理代保管現金服務,自2月5日16時起至2月12日9時止,春節過年金融機構休業期間,民眾可視需求,直接向所轄派出所申請。

第二分局為因應各百貨公司、量販店、大賣場、寺廟、24小時便利超商、加油站、公益彩?銷售站、餐飲業、傳統市場等大量現金交易業者及民眾辦理婚喪喜慶如有大量現金需要存放,為避免春節期間收受鉅款無處存放,易遭歹徒覬覦,警二分局特別提供「代保管現金服務」,讓民眾將鉅款寄存於派出所,俟金融機構上班營業後再領回,籲請民眾多加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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