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1017漁港建設.jpg

【新南瀛記者黃鐘毅報導】臺南市有7個漁港,南市府每年皆編列漁港建設經費,並向農委會漁業署爭取補助經費,辦理漁港設施興建及維護工作,改善漁港環境,提供漁民安全便利的作業設施。

        漁港所表示:104年度漁港建設發包案件計14件,總經費約2,800萬元,市府2,136萬元,漁業署補助664萬元。完成改善漁港設施之標案包括:「103年度將軍漁港漁具倉庫新建工程」、「將軍漁港浮動碼頭改善工程」、「將軍、北門及蚵寮漁港港區景觀綠美化工程」、「將軍漁港綠美化-風情萬種好望角空間營造計畫」、「104年度北門漁港航道疏浚工程」、「103年度青山漁港西南航道疏浚工程」、「蚵寮漁港泊區疏濬及相關設施改善工程」、「臺南市漁港繫船柱改善工程」、「104年度鹿耳門溪出海口航道疏浚清淤工程」、「青山漁港魚市場突堤西面碼頭整建工程」、「將軍漁港觀光漁市直銷中心週邊碼頭欄杆設置工程」、「104年度臺南市漁港(安平漁港除外)相關設施損壞修復及廢棄物清除(開口契約)」、「104年度安平漁港陸域設施修繕工作(開口契約)」、「104年度安平漁港水電相關修繕工作(開口契約)」。

        漁港所表示,日後每年仍持續編列預算,並積極向漁業署申請補助建設經費,逐步執行各漁港設施等建設及維護。期望這些漁港建設與設施的改善,能夠進一步創造漁民更優質的作業環境及休閒環境,確實改善漁民生活、增進漁民收益、帶動漁業產業及觀光休閒發展。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黃之寶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